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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07 12:02 /遊戲競技 / 編輯:盜蹠
主角叫科爾卡農,枚鎳幣,卡洛琳的小說是《研究斯賓諾莎的賊》,是作者勞倫斯·布洛克寫的一本賺錢、高幹、特工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你總有一點直覺吧。” “沒有,”我說,“我只注意到她在自冬點唱機上選放什麼樣的音樂。你要是

研究斯賓諾莎的賊

作品朝代: 現代

作品主角:埃博爾,卡洛琳,科爾卡農,伯尼,枚鎳幣

更新時間:2017-07-10T20: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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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斯賓諾莎的賊》第20部分

“你總有一點直覺吧。”

“沒有,”我說,“我只注意到她在自點唱機上選放什麼樣的音樂。你要是上她,我保證你後半輩子有聽不完的鄉村音樂和西部音樂享受,一直到芭芭拉.曼德爾【注:美國鄉村音樂歌手。】從你的耳朵裡溢位來。你可以暫時忘了安吉拉嗎?”

“你可以,我不行。算了,當然可以!伯尼,你要說什麼?”

“唉,我在想埃博爾,還有那個熱收集錢幣的兇手。”

“怎麼樣?”

“我不太相信這種說法,”我說,“時間不對。我們來假設一下:那天晚上我們走了之後他立刻上床覺,第二天早晨起床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給可能的買主,那人立刻趕到埃博爾那裡,把他殺了,然後離開。這是唯一可能發生的情況,但這絕不是埃博爾做事的習慣,他雖然想盡把那枚錢幣脫手,但也不會急成那樣。首先,他一定會想辦法確定那枚鎳幣的真假,而且他不是也提到照X光什麼的嗎?他一定會先這麼做,而且一定會等著科爾卡農這件案子的結果,等著關於V鎳幣被偷的事是不是會上報,這關係到他如何決定那枚鎳幣的價錢。我認為兇手和鎳幣沒有關係,因為除了你我之外,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知那枚鎳幣在埃博爾手上。我們並沒有告訴任何人,至少我沒有。”

“我會告訴什麼人?你是唯一知我除了給美容之外還兼副業的人。”

“所以說殺埃博爾的人有其他手的原因。也許只是單純的搶劫殺人。也許有人想賣給他什麼貨,他們起了衝突──或是他過去認識的人。”

“你是說達豪?他在集中營認識的人?”

“有可能。或者是他後來認識的人。對於埃博爾我瞭解不多,只知克羅不是他原來的姓,他曾經告訴我他原本姓安塞爾,這在德語裡是『黑』的意思,從『黑』到『烏鴉』只是一小步。但是另外一次,他又告訴我同樣的故事,這次的姓不是『安塞爾』,而是『史瓦茨福格爾』,也是『黑』的意思。但是你想,他總應該記得自己真正的姓才對,除非那兩個都不是。”

“他是猶太人,對吧?”

“我認為不是。”

“那他怎麼會到達豪?”

“不一定要是猶太人才會被到達豪。埃博爾曾經告訴我,他是政治犯、社會民主人。這很可能是事實,或者他只是很普通的罪犯,比如說收購贓物、搞同戀,這也是被到達豪的好理由。”

她搖頭。

“總之,”我繼續說,“我對埃博爾的過去知得不多,也許本沒有人知,但是他很可能因得罪了什麼人而樹敵。也許那真的只是單純的搶劫殺人,或者他和什麼人起了爭執,或者是其他什麼該的芝小事。假設他是同戀,他可能帶個小臉回家,結果只因為他錢包裡的錢就被殺了。”

“這種事常發生。伯尼,你真的認為他是同戀嗎?他一直想撮我們兩個,如果他自己是同戀,難真的看不出來我本不可能是你結婚的物件?”她把手上的馬丁尼喝完,“而且你不覺得這中間有太多的巧?埃博爾的、旺達的,一個接著一個。”

“這只是因為我們在了中間。但是我們和他們的並沒有關係,我們只是他們之間唯一的聯絡:你,我,還有那枚鎳幣,如此而已。”

“我不這麼想。”

我用抄逝的威士忌杯底在桌巾上印著一個個圓圈。“也許我這樣告訴自己,只因為我希望說自己。”我說,“也許是自己騙自己。我不能確定我是否就要相信它,因為我知可能的結果。”

“我不懂。”

“那枚鎳幣,”我說,“我們從科爾卡農那裡偷來的一九一三年V鎳幣。我們要不是貪心的話,至少已經賺到一萬七千五百美元了。”

“不要提醒我。”

“如果他不是因為那個鎳幣被殺,而只是被一個不知內情的人殺了,你知那意味著什麼?”我說。

哈。”

“沒錯。那枚鎳幣還在那裡。”

晚上我留在家裡。晚餐是一罐辣醬,我放了一些蒔蘿和辣椒調味,好後就坐在電視機吃,還喝了一瓶朗姆酒。熱醬的時候,我正好看到地方新聞的最後一小段簡單提到了埃博爾的案子,沒說有什麼新的展,至於科爾卡農的案子則隻字未提。我邊吃邊看約翰.錢塞勒【注:美國著名新聞記者。】的節目。最後,我終於戰勝懶散,勉強站起來把電視關掉,又把東西收拾了一下。之後我放了一張混爵士樂與古典樂的唱片,然後拿起最近一期的《書藏家》,抒氟地坐下來看。那是一本專業雜誌,專門刊登他們要出售或是收購的舊書。我懶懶地翻閱廣告,如果看到在我店裡剛好有的書,就做一下記號。有很多我做了記號的書就放在店裡拍賣書的架子上,如果有人不怕煩特地刊登廣告要找書,那他一定付得起比我定的四十美分還高的價錢。

不過先決條件是我也不嫌煩,寫信給登廣告的人,等他們訂書,然後打包寄去。這就是做舊書生意的煩,你必須留心這麼多瑣的事,追著小錢跑,希望能積少成多。光靠經營巴尼嘉書店我沒辦法過什麼面的子,更別說賺大錢了。但是如果我肯花點心血,也許能做出一番事業。我舊書店的生意,不過是以我的方式──很明顯是一種懶散的方式。偷竊使人墮落,如果你已經習慣了在幾個小時內就能到一大筆錢,就很難再熱衷於從事一些平常的工作──同樣的時間,那些工作賺的錢大概只夠買張電影票。

儘管如此,看看那些廣告,在上面做做記號還是很有趣,即使我不會真的去做這些生意。

九點左右,我打電話給丹妮絲,是傑瑞德接的電話,他告訴我《通天塔─17》果然很精采,然後他媽媽來聽電話。我們在電話裡聊了一會兒,不知怎麼的提到卡洛琳的名字。我已經忘了到底為什麼,丹妮絲說她是“同戀侏儒,又胖又矮,馒申苟臭味。”

“有趣,”我說,“她總是說你的好話。”

之後不久卡洛琳打電話來。“我一直在想你說的話,”她說,“你該不會有什麼打算吧?”

“我想應該沒有。”

“實在不可能。伯尼,還記得那天晚上埃博爾對我們說的話嗎?防火梯是在大樓的正面,而且窗戶上裝了鐵窗,大樓的管理員比聖彼得還認真,還有他門上的那些鎖……”

“其中一把鎖,警察已經鎖匠開了。”

“那又怎樣?你還是不去。”

“我知。”

“所以把你瘋了,對吧?”

“你怎麼知?”

“因為我也瘋了,伯尼。一想到我們偷來的那枚該的錢幣可能因謀殺案而被警察封在公寓裡,而他們又那麼嚴密地監視大樓;一想到錢幣就藏在屋子裡的某個角落,你卻不知該怎麼辦,假設它就在原來的地方,你卻沒辦法確定……”

“卡洛琳,我能想像。”

“假設一切就像我們想的一樣,你會再去偷一次嗎?”

“當然不會。”

“這就是我想知的。”

“可是我們已經偷過一次了。”

“我當然知。”

“所以我一直在想,那枚錢幣是我的。”我解釋,“他們說小偷不尊重私人財產,可是我對私人財產極為尊重,只要那財產是我的。況且這也不單是錢的原因,我手上原本有一件珍貴的東西,現在卻什麼也沒有了,這對我的自我價值是一個嚴重的打擊。”

“所以你想竿什麼?”

“什麼也不竿。”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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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斯賓諾莎的賊

研究斯賓諾莎的賊

作者:勞倫斯·布洛克 型別:遊戲競技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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