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評傳全文閱讀_三國、戰爭、文學藝術_龔延明著_精彩無彈窗閱讀

時間:2017-07-19 18:21 /遊戲競技 / 編輯:老潘
主人公叫建炎,秦檜,岳飛的小說叫做《岳飛評傳》,這本小說的作者是龔延明著所編寫的現代宅男、紀實文學、歷史風格的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李漢荤《嶽武穆年譜》頁20:“敗金兵於侍御林,轉成忠郎,改保義郎。” 李安《歷任官職爵位與現代文武官制...

岳飛評傳

作品朝代: 現代

作品主角:岳飛,紹興,秦檜,建炎

更新時間:2017-11-30T04:57:08

《岳飛評傳》線上閱讀

《岳飛評傳》第37部分

李漢《嶽武穆年譜》頁20:“敗金兵於侍御林,轉成忠郎,改保義郎。”

李安《歷任官職爵位與現代文武官制比較》:“天下兵馬大元帥府(大元帥為康王趙構即高宗)先鋒、承信郎、保義郎……”

按:岳飛侍御林之戰,由承信郎轉成忠郎,因避曾祖嶽成之諱,按故事許寄理易官,遂降一級寄理保義郎。顯然“寄理”之名不可不繫。

〔釋〕

義副尉:宋代未入品之小武官,月俸料錢一貫。政和改武選階以,不入品武階分為六階,自下而上次序為:下班祗應、守闕義副尉、義副尉、武副尉、義校尉、武校尉(見《宋大詔令集》卷一六三《改武選官名詔》)。其中守闕義副尉至武副尉,舊制皆總名軍大將,守闕義副尉舊制稱守闕軍將,義副尉舊制稱軍將,武副尉舊制稱大將。下班祗應舊制稱殿侍。

②承信郎:政和二年武階易以新名、政和六年增置武階之,宋代武階共五十二階(不包括未入品之六階),而承信郎即為最低一階,第五十二階,從九品;舊制為三班借職,屬小使臣,月俸料錢四貫,帶職錢二貫(參《宋史·職官志》九《武階》)。

③寄理保義郎:保義郎為武階第五十階,正九品;寄理保義郎實際地位應與第四十九階成忠郎同,但由於避諱之故,暫時屈降,待下次遷官,仍自成忠郎階算起。趙昇《朝類要》卷三《寄理》:“當轉官而官序之名犯家諱者權止,且帶‘寄理’二字,他年並轉。保義郎,舊制稱右班殿直,屬小使臣。”

④秉義郎:武階官第四十六階,從八品。舊制稱西頭供奉官,屬小使臣,月俸料錢十貫,帶職錢十二貫。

建炎元年(1127)岳飛二十五歲

河北兵馬大元帥府軍下屬為修武郎、武翼郎。

五月,因上書言事而罷官。

八月,為河北西路招司效用士、中軍統領、借補修武郎、門宣贊舍人;升中軍統制、轉借武經郎,是年冬歸隸東京留守司。

冬,歸隸東京留守司,因違反軍紀聽候發落。

十二月,東京留守司踏使、統領、統制官。

〔考異〕

一、建炎元年,岳飛隨劉浩、宗澤南下澶淵,向開封艇巾,沿途戰開德、曹州,因功轉修武郎、武翼郎;或謂決無此事,純屬岳珂虛構。

《行實編年》卷一:“靖康二年(是年改元建炎),丁未歲,年二十五。戰開德。轉修武郎。戰曹州。轉武翼郎。……”

《岳飛傳》頁24:“《行實編年》還說,在靖康二年(1127)正月,岳飛因在開德打敗了金兵而轉官為修武郎;二月,又因在曹州打敗了金兵而轉官為武翼郎。……這裡所記岳飛在正、二月內所立戰功,既不見於《宗忠簡公遺事》,也不見於其他任何記載,乃是依照《遺事》所載宗澤率領所部與金軍戰的時間地點而虛構出來的。岳飛在建炎元年(1127)六七月間受到張所的賞識之,才得以‘百申借補修武郎’,正說明他在此以,決不曾因戰功而得到過修武郎和武翼郎的軍銜。”

按:由於秦檜、秦子對有關岳飛史料的蓄意毀抹,又由於岳飛被誣以“謀反”罪名,致使士大夫唯恐連累,無人敢為岳飛立傳、刻碑,因此有關岳飛早期從軍活的史事,留傳稀少。故爾,鄧廣銘說:“儘管岳珂做了這樣一些搜輯工作,而且經過了五年之久,‘而僅成一書’,但我們今天稍加檢核,可發見,在這部《行實編年》當中,所存在的有意無意造成的錯誤,實在是很多很多的。”(《岳飛傳》頁441)在今天,的確誰也難以一一辨明哪句話、哪件事是岳珂有據可依,有證可傍,確鑿無誤,反過來,誰亦不能斷定岳珂所敘述的岳飛一生活,這段是虛構,那句是造,而加以否定。因為虛構與造,作為史筆是不可原諒的。至於有失實、不當之處,這是難免的。對於一些有爭議的問題,我們所能做的工作,只能是據有關史料,加以分析和推論,斷然否定與斷然肯定,似乎都不太相宜。比如鄧先生所提出的“在這期間,岳飛並沒有任何事功表現,因而,他雖因‘已先負敢名’而被劉浩收編在大元帥的部隊當中,然而他卻不但不會為趙構所知悉,副元帥宗澤也應是無緣與之相識的。”(《岳飛傳》頁23)因此,岳珂在《行實編年》中所謂“由是受知於大元帥”就屬虛構之語了。可是,檢閱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太常寺所擬《忠愍諡議》,其中就有“蓋嘗跡公際遇之始,自我太上皇鳳翔於河朔,公已先負敢名,受知大元帥府,此殆天授也”(載《金佗續編》卷十四《忠愍諡議》)。即是說,先於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岳珂完成《鄂王行實編年》之,岳飛“受知於大元帥府”一事,已被禮官採入諡議之中,豈能謂岳珂虛構?

此外,岳珂所敘岳飛在大元帥府期間的仕歷,未可斷定虛構的理由還在:

(一)《行實編年》的編撰,嚴格地說,是嶽霖、岳珂子兩人的作。資料蒐集,遠遠超過五年時間。岳珂對此曾有記述“臣……自侍先臣霖膝下,聞有談其事(指岳飛事)之一二者,輒強記本末,退而識之。故臣霖亦憐其有志,每為臣盡言,不厭諄復。在潭州時,今國子博士臣顧杞等嘗為臣霖搜剔遺載,訂考舊聞,葺為成書。會臣霖得疾,不克上。將,執臣之手曰:‘先公之忠未顯,冤未,事實之在人耳目者,就湮沒。罹大禍,漂泊縲。及仕,而考於聞見,訪於遺卒,掇拾參,必其當。姑俟搜摭,而未及上。苟能卒志,可以瞑目矣!’臣承治命,號慟踴絕,自年十二三,甫終喪制,即理舊編。……”(《金佗編》卷九)應該說,岳珂在為其祖岳飛撰寫傳記之,已有一定的資料基礎,不但嶽霖“訂考舊聞”“必其當”,度是嚴肅的。岳珂之上訪宰相家中所藏遺軼之文,下及老所傳、故吏所錄,“博取而精核”,“因其已成,益其未備”,接續嶽霖的未竟事業度也是認真的。因此不能說成“到岳珂編寫《行實編年》時,事則相隔百年,地則淪陷已久,既無老故吏可供訪問,也無任何文字記載可供查閱,即岳飛參軍從戎初期的情況,……岳珂卻企圖專憑其孝子慈孫的用心,專憑其想象能,而把這一段空填補起來,於是虛構了許多不甚符情理的故事。”(《岳飛傳》頁441)

(二)據岳飛智勇雙全、御軍有方的傑出軍事指揮才能,在戰鬥中嶄頭角、容易為上司所賞識,這也是十分自然的。且看紹興三十二年七月十三孝宗所降聖旨:“故岳飛起自行伍,不逾數年,位至將相”(《金佗續編》卷十三《追復指揮》),沒有傑出的才能與突出戰功,能夠“不逾數年”,自行伍擢升,“位至將相”嗎?儘管《宗忠簡公集·遺事》中,未言及此段時間的岳飛戰功,但是,我們看看《遺事》中所記的軍事活冬留記:“(靖康)二年正月,辛卯,公至開德府,時遣精銳與敵戰,钳喉十三戰,兵出輒捷。敵自是不犯開德。”(《宗忠簡公集》卷七)這裡不僅未提及地位很低的岳飛,統制官劉浩及其他人均不曾提及。誰能因此斷然將岳飛排除在所“遣精銳”之外呢?誰又能下斷語:岳飛在十三次戰鬥中毫無事功可言呢?如果有人覺得岳飛自秉義郎(從八品)遷至修武郎(正八品),由修武郎遷至武翼郎(從七品)了一點,因而有些懷疑,那麼,這裡拈引同在宗澤部下的孔彥威(即孔彥舟)的一個升遷例子:他就是在跟隨宗澤南下過程中,因戰功自承信郎(第52階)超級提拔至武翼大夫(第34階,正七品)(見《遺事》),一下子跳越了十八級。與之相比,岳飛實在是平調而已。然而,岳飛與孔彥威是參加同一戰鬥的。“金人寇開德,與孔彥威、權邦彥共敗之,轉修武郎。”(見《宋嶽鄂王年譜》卷一)總而言之,關於岳飛在大元帥府從軍期間的履歷,存疑可以,而易地歸之於岳珂虛構,則似過之。

二、岳飛投張所主持的軍事機構,是河北西路招司,還是河北招討使?

《宋史·張所傳》:“李綱入相,薦所經略兩河,……潛善許諾,乃借所直龍圖閣,充河北招使。……所方招來豪傑,以王彥為都統制,岳飛為準備將。”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〇七引《嶽侯傳》:“靖康末,聞張所為河北招討。”

《宋史·岳飛傳》:“詣河北招討使張所,所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

《系年要錄》卷六:“建炎元年六月己未朔,新除尚書右僕李綱至行在。甲子,綱言:‘……宜於河北置招司,河東置經制司,擇有才者為使。’丁亥,責授鳳州團練副使張所借通直郎,直龍圖閣、充河北西路招使。”

按:以河北西路招使司為是。無名氏《嶽侯傳》與《宋史·岳飛傳》謂“河北招討使(司)”,誤。

三、關於岳飛投奔河北西路招的任職與官階、職,有幾種說法:

(一)先為效用士,留在“帳使喚”,轉至王彥部下充使臣,轉軍準備將;

(二)張所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中軍統領;

(三)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門祗侯、差充中軍統領;

(四)自百申借補修武郎、門宣贊舍人、充中軍統領、升統制。

歸納起來,二、三、四屬相同的說法,只是全與不全及“門宣贊舍人”與“門祗侯”之差異;一自為一類,泛泛而言,未能點明俱屉官銜。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〇七引《嶽侯傳》:“……靖康末,聞張所為河北招討,侯遂投軍,往三次,方得見張所。所觀侯才武,特效用,令帳使喚。至建炎初,王彥為張所軍統制,用侯為使臣。王彥行軍往太行山,遇金賊接戰,侯獲勝,奪馬數十匹,並擒拓跋耶烏,差侯充軍準備將。”

《宋史·張所傳》:“所方招來豪傑,以王彥為都統制,岳飛為準備將。”

《宋史·岳飛傳》:“詣河北招討使張所,所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充中軍統領。”

《行實編年》卷一:“秋八月,詣河北招使張所,所一見,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門祗侯,差充中軍統領。”

岳飛《乞以明堂恩奏張所男宗本奏》:“臣昨於建炎初,因上書論事,罪廢,……於是孤孑一,狼狽羈旅。因詣招使張所,所一見,與臣言兩河、燕雲利害,適偶契。臣自百申借補修武郎、門宣贊舍人、充中軍統領,尋又升統制。”

鄧廣銘《岳飛傳》頁27:“張所在這次對話之,就把岳飛安排在軍營中作效用,繼又用作統領,不久又升為統制,在都統制王彥的率領之下。”

王曾瑜《岳飛新傳》頁32、33:“岳飛在八月間投奔張所的招司,……張所命他暫充效用兵,留在‘帳使喚’。招司有一位幕僚名趙九齡,很地就賞識了岳飛。認為他是‘天下奇才’。張所初步瞭解岳飛的經歷和志向,……認定岳飛是可貴的將才,予以破格提拔。岳飛從百申的效用借補修武郎,充任中軍統領;很又借補從七品的武經郎,升任統制,比他原來的階官武翼郎還高兩級。”

按:無名氏《嶽侯傳》記載中有明顯錯誤,如將建炎元年八月說成是“靖康末”,張所為河北西路招使,說成是“河北招討〔使〕”;王彥為“都統制”,說成是“軍統制”。以此而論,《嶽侯傳》中一些記載,似出於傳聞異辭,故爾,它所記載的岳飛在往太行山僅為“準備將”未足為信。事實上,據《系年要錄》所載,九月二十一,隨王彥渡河的十一名將領中,就列有岳飛大名。至於初投招司為效用士,為使臣這完全可能。待張所瞭解了岳飛的才能,方由效用士破格提拔為借修武郎、充中軍統領並帶門宣贊舍人。總之,仍當以岳飛紹興七年的追述為準,《岳飛傳》與《岳飛新傳》的處理較為允妥,只是當補入門宣贊舍人一職。

〔釋〕

①踏使:軍職。武裝偵察隊(此據王曾瑜說。見《岳飛新傳》頁43)。《資治通鑑》卷二六四胡三省注:“凡軍行,軍之有踏隊,所以踏伏,候望敵之遠近眾寡。”鄧廣銘釋為“突擊隊”(見《岳飛傳》頁30)。

②中軍統領、統制:軍職,將佐官。宋一軍常分為軍、右軍、中軍、左軍、軍。每軍,自高而下,設統制軍馬(統制)、統領軍馬(統領)、正將、副將、準備將、部將、隊將、隊官等。五軍之上設都統制官(參見《宋會要·食貨》五六之七一)。其時,王彥被張所任命為都統制官,岳飛受王彥指揮。

③修武郎:武官階,屬第四十四階,正八品,月俸料錢十七貫。

④武翼郎:武官階,屬第四十二階,從七品,月俸料錢二十貫。

⑤借補修武郎:主帥宜闢置僚屬,未經朝廷審批者,謂“借補”。但其品秩與真命官同,即與修武郎同。

⑥借補武經郎:非真命武階官。武經郎屬第四十階,從七品,月俸料錢二十貫。張所開河北招司,高宗賜內庫錢一百萬緡,給空名告(空任命書)千餘,“將佐官屬,許自闢置”。故張所擢遷岳飛於百申之中,屬許可權之內事。唯其如此,張所命官,只能謂“借”或“借補”。汪藻《浮溪集》卷一《行在越州條時政》:“有借補官資而請者,今時借補猶須申稟朝廷謂之真命。今則一軍之出,四方遊手者,無不竄名于軍中,既得主帥借補,悉支行祿廩,與命官一同,無有限極。訪聞岳飛軍中,如此類者,幾數百人。”又,自修武郎至武經郎,均稱“大使臣”。修武郎,舊制為內殿崇班。武翼郎,舊制為供備庫副使。武經郎,舊制為西京左藏庫副使。

⑦門宣贊舍人:門,屬武官之清選,比文臣之館職,許武官帶出,稱“職”。謝維新《古今璧事類備要·集》(以下簡稱《集》卷五十五《舍門》:“國朝舊以門通事舍人(按:政和六年改為宣贊舍人)、門祗侯二等,謂之職。蓋武臣之清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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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龔延明著 型別:遊戲競技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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