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禪解 古代 釋智旭 精彩閱讀 最新章節列表

時間:2017-01-01 01:40 /遊戲競技 / 編輯:兔兔
精品小說《周易禪解》是釋智旭最新寫的一本法寶、古典仙俠、洪荒流型別的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無咎,象曰,內容主要講述:彖曰。漸之巾也。女歸吉也。巾得位。往有功也。...

周易禪解

作品朝代: 古代

作品主角:象曰,無咎

更新時間:2018-01-02T17:42:09

《周易禪解》線上閱讀

《周易禪解》第24部分

彖曰。漸之也。女歸吉也。得位。往有功也。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不窮也。

有頓漸。今明以漸而。故如女歸則吉也。得位則往有功。儻不得位。則不可往明矣。以正則可正邦。儻不以正。則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為得位。則由九五剛得中耳。何以為往有功。則由止而巽故不窮耳。止者之源。設無止。則一即窮。如溝澮因雨暫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漸而。觀者不覺。君子居德亦復如是。山有喬木。則山益高。俗有居賢德之君子。則俗益善。

初六。鴻漸于于。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洪覺山曰。漸何以象鴻也。鴻。方莽。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則有時。居則有序。蘇眉山曰。鴻。陽居。在則以得陸為安。在陸則以得為樂者也。初六爻。如鴻在。上無應與。故為漸於涯。於人則為小子。正宜乾乾惕厲。且宜有言以人之切磋琢磨。如鴻在乾。而哀鳴覓伴。乃無咎也。無應本宜有咎。以當漸初。而能自厲。則其義可無咎矣。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二亦在。而應九五。則如漸於磐石。飲啄皆和樂矣。養以待時。豈無事而食哉。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富云不育。兇。利禦寇。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富云不育。失其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九三陽爻。如鴻在陸。上無應與。則無矣。鴻不峦胚。而六四亦無應與。與三相鄰。設三徵而從四。則為離鴻群而可醜。設四俯而就三。則為失其而雖亦不敢育。兇可知已。夫非而私相為。以理言之則寇也。三若守正而御之。則在我既無離群之醜。在四亦無失之兇。乃可順相保耳。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四亦在。而乘九三之剛。不足安。如漸於木。非鴻之所能棲。以鴻之趾連。不能木故也。或得其橫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幾可以無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蓋以則順。為巽之主則巽。故可冀其無咎耳。

九五。鴻漸於陵。三歲不。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五本在陸。而居尊位。則如高陵矣。下應六二之。方飲食衎衎以自養。非九三之所能汙。故三歲不終莫之勝而吉也。聖王得名世之臣。其夢卜賢本願。不亦乎。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也。

上亦在陸者也。但九三為木落南翔之陸。入於人中。故兇。上九為冰泮北歸之陸。超於天外。故吉。所謂鴻飛冥冥。弋者何慕。但可遠望其羽。用為高人達士之儀則耳。又凡鴻飛之時。成者以次在。孤而無侶者獨在於。今上九超然物外。下無應與。如世間義夫。志不可。故吉也。以羽為儀。則其為用也大矣。故曰聖人百世之師。

(兌下 震上)

。徵兇。無攸利。

夫漸而者。未有不歸其所者也。以少女而歸男。過以相與。亦既得其所歸。然一歸則當終守之。若更他往則兇。又設以少女用事擅權。則無所利。佛法釋者。修次第禪。蓋攝世間事定而歸佛法正慧者也。儻直用此事定而設化儀。則必墮於見之網而兇。若耽著此定。則紆偏權曲徑而無所利也。

彖曰。歸。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而萬物不興。歸。人之終始也。說以。所歸也。徵兇。位不當也。無攸利。乘剛也。

如人有正而不育。則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義。以例國君用名世為宰輔。不妨用小才小德為百官。觀心用妙定妙慧。不妨用次第諸禪助神通。設使天地不。則萬物不興。故歸者。乃人之以終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則歸何過。獨恨其以說而。則名為繼嗣。實在情。如國君名為群寮。實在嬖。觀心名為助。實在味禪。故所歸者名為也。女舍夫而他適。臣舍君而他往。定舍慧而獨行。則必得兇。以卦中爻之位皆不當故。女恃而司晨。臣恃寵而竊柄。定久習而耽著。則無攸利。以卦中六三之。乘九二初九之剛。六五上六之。乘九四之剛故。

象曰。澤上有雷。歸。君子以永終知敝。

方雷之。必於澤。而雷則易息。澤恆如故。此豈可為夫恆久之。亦豈君臣相遇之。亦豈定慧均平之乎。君子之於事也。未暇問其所始。先慮永其所終。苟以永終為慮。則知歸之敝矣。昔有賢達。年高無子。誓不取妾。其妻以為防己之妒也。宛轉勸曰。君勿忌我。以致無。賢達曰。吾豈不知卿有賢德哉吾年老矣。設取妾。未必得子。吾沒之。彼當如何。是以誓弗為耳。其妻猶未信。乃密訪一少艾。厚價買之。置酒於其夫與之同飲。抽。反鎖其門。賢達毅然從窗越出。喻其妻曰。吾豈以衰頹之汙彼童女。令彼半世退失措也。幸速還彼涪牡。勿追其價。於是妻及友無不嘆。未幾。妻忽受胎。連育三子。皆顯達。噫。此所謂永終知敝。以德天者乎。聖人於彖傳中。隨順恆情。則以天地大義許之。於大象中。勸修德。則以永終知敝醒之。知此義者。亦可治國。亦可觀心矣。

初九。歸以娣。跛能履。徵吉。象曰。歸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兌為。以震為所歸者也。兌三爻中。六三為。而初九九二從嫁者為娣。震三爻中。九四為所歸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廟之受祭。今初九以剛正之德。上從六三之。歸於九四。而為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徵吉。娣之為德。貴在能恆。相承於三。則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常也。

以剛中之德。亦從六三而為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視。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獲其視。非幽人之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歸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以須。未當也。

為兌之主。恐其說之易也。故誡之曰。須待六五之命。勿令人我。而反重我之娣以歸也。由位未當。故誡之。

九四。歸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須五命而歸我。則我之歸不愆期乎。然雖遲歸。會須有時。如大舜不得命。則待帝堯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五為帝乙。六三為。亦稱女君。初九九二為娣。以袂而論。則三不如初之與二。以女而論。則如月幾望而圓矣。夫以帝女之貴。而能行嫁於下。不驕不亢。豈非吉之乎。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震為兌所承之筐。兌為震所刲之羊。三承於六。筐則無實。六刲於三。羊則無血。故無攸利。蓋生不積德。伺喉無靈。不能使子孫繁衍。至於不獲已而歸。此非女士之過。皆上六無實之過也。君子永終知敝。早見及於此矣。

☆、第8章

下經之三 (離下

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中。

家有妻妾則豐。國有多土則豐。觀心有事禪助則豐。豐則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豐。豐則可憂。而勿徒憂。但宜如之明照萬匯可也。

彖曰。豐。大也。明以。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中。宜照天下也。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訊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明而不不以明。皆非王者之。皆不可以致豐。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謂勿憂宜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則不為豐所蔽也。至於昃食盈虛。雖天地不能違時。徒憂何益。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折獄如電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電。偶一至焉。常至則物必。君子之用刑獄。不得已爾。用則民必傷。天之雷電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獄。必於豐樂康阜之時。

初九。遇其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他卦六爻。每以陽相應為得。所謂沉潛剛克高明克也。惟禮六爻。則陽與陽相得。相得。所謂強弗友剛克燮友克也。初九剛正。遇九四為其主。互相砥礪。故雖旬無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於過旬。不免中則昃而有災矣。

六二。豐其蔀。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六二為離之主。至明者也。上與六五德。可以互相資益。而六五為九四所隔。如禮其蔀而中見鬥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誠。而不可以急應。故往則反得疑疾。惟有孚發若則吉。蓋信以除疑。發以撤蔀也。蔀本無實。因疑故有。志發則疑除。疑除。則蔀撤而見九二之矣。五本賢君。故其志可發。

九三。豐其沛。中見沫。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以剛正而居離。可以照天下者也。應於上六。而霈然大雨。故於中但見沫紛飛。失王假尚大之事。終不可以有為矣。明莫若左。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極。妄自傷。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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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

周易禪解

作者:釋智旭 型別:遊戲競技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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