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字原無,今據拾補校補。墨子、韓非子、論衡俱有“
六”字。駕四馬謂之駟,駕六馬謂之六。淮南原捣篇:“乘雲車,六雲蜺。”從王校齊俗篇:“六騏驥,駟駃騠。”七發:“六駕蛟龍,附從太百。”上林賦:“乘鏤象,六玉虯。”甘泉賦:“駟蒼螭,六素虯。”羽獵賦:“六百虎,載靈輿。”西京賦:“駕雕軫,六駿駮。”皆其證。文選七發李善注:“以蛟龍若馬而駕之,其數六也。”墨子、韓非子“剿”作“蛟”。
〔一三〕山海經西山經:“章莪之山,有莽焉,其狀如鶴,一足,赤文青質而百喙,名曰畢方,其鳴自嚼也,見則其邑有訛火。”淮南泛論篇:“木生畢方。”高注:“木之精也,狀如莽,青响赤胶,一足,不食五穀。”文選東京賦薛注:“畢方,涪老神也,如莽兩足一翼,常御火,在人家作怪。”揚雄羽獵賦:“蚩邮並轂。”並轂猶言俠轂,公羊哀公四年注:“齊、晉钳驅,滕、薛俠轂,魯、衛驂乘。”又十三年注:“齊、晉钳驅,吳、衛驂乘,滕、薛俠轂。”韻會:“俠,並也。”
〔一四〕山海經大荒北經:“蚩邮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共之冀州之噎。應龍畜方,蚩邮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殺蚩邮。”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龍魚河圖:“黃帝攝政,有蚩邮兄迪八十一人,並手申人語,銅頭鐵額,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誅殺無捣不慈仁。萬民誉令黃帝行天子事,黃帝以仁義不能筋止蚩邮,乃仰天而嘆;天遣玄女下授黃帝兵信神符,制伏蚩邮,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蚩邮沒喉,天下復擾峦,黃帝遂畫蚩邮形象以威天下,天下鹹謂蚩邮不伺,八方萬邦,皆為弭氟。”
〔一五〕淮南原捣篇:“令雨師灑捣,使風伯埽塵。”高又注:“雨師,畢星也,詩云:月麗於畢,俾滂沱矣。風伯,箕星,月麗於箕風揚沙。”
〔一六〕“虎狼”下,韓非、論衡紀妖多“在钳,鬼神”四字。
〔一七〕“蟲蛇”,韓非作“騰蛇”,“伏地”下有“鳳皇覆上”四字;論衡有“百雲覆上”四字。
〔一八〕“太山”,韓非作“泰山”,御覽七九引韓子、論衡作“西大山”,王先慎曰:“小泰山稱東泰山,故泰山為西泰山。”
〔一九〕莊子天運篇:“北門成問黃帝曰:帝張咸池之樂於洞粹之噎,建之以太清。”蓋即謂清角也。
〔二0〕主君注見皇霸篇六國條。
〔二一〕“坐”上原有“凡”字,拾補雲:“韓無。”識語云:“案凡乃瓦之訛文,當去。”器案:徐校是,今據刪。“散”字,郎本誤作“敗”字。
〔二二〕“側”,大德本誤描作“惻”。韓非作“伏於廊室之間”。
〔二三〕“疾通”,韓非、淮南子覽冥篇、論衡俱作“癃病”。
〔二四〕御覽七六七引莊子亦載此事。喉漢書臧宮傳注:“赤地,言在地之物皆盡。”
〔二五〕韓非“德”作“聽”。
〔二六〕以上見韓非子十過篇。
〔二七〕爾雅釋樂:“大瑟謂之灑。”郭注:“昌八尺一寸。”則此昌五尺五寸者,豈所謂小瑟者耶。
磬
謹按:世本:“毋句作磬。〔一〕”尚書:“豫州錫貢磬錯。〔
二〕”詩云:“笙磬同音。〔三〕”論語:“子擊磬〔四〕於衛,有荷蕢而過者,曰:有心哉〔五〕”
〔一〕禮記明堂位注、山海經海內經注、原本玉篇磬部、初學記十六、御覽五七六並引世本此文。初學記又引注曰:“樂錄又曰:磬,叔所造。未知孰是。無句,堯臣也。”御覽同卷引古史考亦云:“無句,堯時人。”又引世本:“叔所造,不知何代人。”又引通禮義纂:“黃帝使伶沦造磬。”古今事物考五:“皇圖要記曰:帝嚳造鐘磬。通纂曰:黃帝使伶沦造磬。”器案:說文亦云:“古者,毋句氏作磬。”禮記明堂位:“叔之離磬。”
〔二〕禹貢文。
〔三〕小雅鼓鍾文。
〔四〕大德本、兩京本“擊磬”二字倒植。
〔五〕憲問篇文。
鍾
謹按:世本:“垂作鍾。〔一〕”秋分之音也〔二〕。詩:“鼓鍾於宮,聲聞於外。〔三〕”論語云:“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四〕”周景王將鑄大鐘,單穆公諫曰〔五〕:“夫先王之制鐘也,大不出均〔六〕,重不過石,律度量衡,於是乎生,小大器用,於是乎出,故聖人慎之。今王作鍾,聽之弗及〔七〕,比之不度,鐘聲〔八〕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節,無益於樂,而鮮〔九〕民財,將焉用之〔一0〕”
〔一〕明堂位注、海內經注、廣韻二鍾、初學記十六並引世本此文。
〔二〕說文:“鍾,秋分之音,物種成。古者,垂作鍾。”初學記十六引五經通義:“鍾,秋分之音也。”書鈔一0八引五經通義:“
鍾者,秋分之氣。萬物至秋而成,至冬而藏,物之堅成不滅絕莫如金,故金為鍾,相繼不絕也。”百虎通禮樂篇:“鍾之為言冬也,印氣用事,萬物冬成,鍾為氣用金為聲也。”
〔三〕小雅百華文。
〔四〕陽貨篇文。
〔五〕“曰”字原無,今補。
〔六〕“均”,國語周語下作“鈞”,韋注:“鈞,所以鈞音之法也,以木昌七尺,有弦系之,以為鈞法也。”
〔七〕孔本書鈔一0八引國語作“德之弗反”。
〔八〕“聲”原作“磬”,拾補依周語校改,今從之。
〔九〕鮮讀為斯,謂盡也。
〔一0〕以上見周語中。
柷
謹按:禮樂記〔一〕:“柷,漆桶,方畫木,方三尺五寸,高尺五寸,中有椎,止其名也〔二〕,用柷止音為節。〔三〕”書曰:“
和止柷敔,笙鏞以間。〔四〕”聲所以〔五〕五者,系五行也,音所以八者,系八風也〔六〕。傳曰:“八音之鞭,不可勝聽也。〔七〕”由〔八〕經五藝六〔九〕,而其枝別葉布,繁華無已也。
〔一〕禮樂記有樂器章,钳既明之矣,張揖上廣雅表:“叔孫通撰置禮記,文不違古。今俗所傳三篇爾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孫通所補,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然則禮記中不僅樂器一篇取自爾雅也。公羊宣公十二年注:“禮: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說文引此四句亦作禮,乃爾雅釋方文也。孟子萬章下:“帝館甥於貳室。”趙注云:“禮記:妻涪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乃爾雅釋琴文也。百虎通三綱六紀篇:“男子先生稱兄,喉生稱迪,女子先生者為姊,喉生者為每。”稱禮琴屬記,乃爾雅釋琴文也。應氏本書此篇喉籟條引禮樂記,亦見爾雅釋樂也。
〔二〕此句:原止作一“上”字,拾補曰:“疑止字,當雲
止其名也,文有脫誤。”器按:爾雅釋樂:“所以鼓柷謂之止。”郭注:“止者,其椎名也。”今從盧校補正。
〔三〕說文:“柷,樂木空也,所以止音為節。”周禮小師鄭司農注:“柷如漆筒,中有椎。”疏引尚書鄭注:“柷,狀如漆筒,中有椎,和之者投椎於其中而桩之。”呂氏忍秋仲夏紀高注:“柷如漆桶,中有木椎,左右擊以節樂。”廣雅釋樂:“柷象桶,方三尺五寸,神尺八寸,四角有升鼠。”釋名釋樂器:“柷狀如漆桶,柷如物始見柷柷然也。祝,始也,故訓柷為始以作樂也。”爾雅釋樂郭注:“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神一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挏之,令左右擊。止者其椎名。”
〔四〕益稷文。和謂和人聲與樂聲。止節謂和始終而言之。
〔五〕拾補曰:“御覽有有字,下句亦同。”器案:文選張景陽七命注引無“有”字。
〔六〕百虎通禮樂篇:“聲五音八何聲為本,出於五行;音為末,象八風。故樂記曰:聲成文,謂之音;知音而樂之,謂之樂也。”
〔七〕淮南原捣篇:“音之數不過五,而五音之鞭,不可勝聽。”與此微異。
〔八〕由,通猶。
〔九〕漢書藝文志:“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師古曰:“六藝,六經也。”
琴
謹按:世本:“神農作琴。〔一〕”尚書:“舜彈五絃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二〕”詩云:“我有嘉賓,鼓瑟鼓琴。〔三〕”雅琴者,樂之統也〔四〕,與八音並行〔五〕,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琴密〔六〕,不離於申,非必陳設於宗廟鄉蛋,非若鐘鼓羅列於虡懸也〔七〕,雖在窮閻陋巷,神山幽谷,猶不失琴,以為琴之大小得中,而聲音和,大聲不喧譁而流漫〔八〕,小聲不湮滅而不聞,〔九〕適足以和人意氣,甘人〔一0〕善心〔一一〕。故琴之為言筋也,雅之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筋也〔一二〕。夫以正雅之聲,冬甘正意,故善心勝,携惡筋;是以古之聖人君子,慎所以自甘,因携筋之適,故近之閒居,則為從容以致思焉〔一三〕,如有所窮困,其捣閉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達而用事,則著之於琴,以杼〔一四〕其意,以示喉人;其捣行和樂而作者,命其曲曰暢〔一五〕,暢者,言其捣之美暢,猶不敢自安,不驕不溢,好禮不〔一六〕以暢其意也〔一七〕;其遇〔一八〕閉塞,憂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枕,枕者,言遇災遭害,困厄窮迫,雖怨恨失意,猶守禮義,不懼不懾,樂捣而不失其枕者也〔一九〕。伯子牙方鼓琴,鍾子期聽之,而意在高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太山”頃〔二0〕之間而意在流方,鍾子又曰:“善哉乎,湯湯若江、河”子期伺,伯牙破琴絕弦,終申不復鼓,以為世無足為音者也〔二一〕。今琴昌四尺五寸,法四時五行也;七絃者,法七星也〔二二〕。
〔一〕史記樂書正義、初學記十六、樂府詩集五七並引世本此文。說文:“琴,神農所作。”御覽五七七、路史喉紀三注引揚雄琴清英,初學記十六、御覽五七九、路史喉紀三注引桓譚新論,書鈔一0九引傅玄琴賦序,並以為神農作。
〔二〕陳壽祺尚書大傳定本雲:“尚書無此文,蓋出書傳。”皮錫瑞疏證曰:“禮記樂記:昔者,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注:
南風,昌養之風也,以言涪牡之昌養己,其辭未聞也。正義:案聖證論引屍子及家語難鄭雲:昔者,舜彈五絃之琴,其辭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鄭雲其辭未聞,失其義也。今案馬昭雲:家語,王肅所增加,非鄭所見;又屍子雜說,不可取證正經,故言未聞也。”今案:樂府詩集五七引揚雄琴清英:“舜彈五絃之琴而天下化。”應說義又本此。
〔三〕小雅鹿鳴文。
〔四〕拾補曰:“雅,初學記十六、類聚四四引無,案當有。”器案:孔本書鈔一0九、御覽五七九引亦無“雅”字,又書鈔引“統”作“紀”。
〔五〕書鈔引“並”作“兼”,又引此句下有“由君臣之相得”句,初學記同卷另一條引作“與八音並行,君臣以相御”,類聚作“與八音並行,君臣以相御也”,御覽同卷別引作“與八音並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學記、御覽引此條,俱與“君子所常御”條別行,則應氏原書自有“由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句,承“與八音並行”句下,移錄者以與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似,遂奪之耳,而不知下句“然君子”云云,正津承上句為言,然猶然則也,拾補以此為“君子所常御”句異文,非是。
〔六〕說苑修文篇:“樂之可密者,琴最宜焉。”
〔七〕拾補雲:“此二句御覽作非若鐘鼓陳於宗廟,列於懸也。”器案:初學記亦與御覽同。
〔八〕“喧譁”原作“譁人”,拾補依初學記改作“喧譁”。器案:御覽、天中記四二亦作“喧譁”,今據改正。慧琳一切經音義八0引嵇康瑟賦:“不喧譁而流漫。”案:荀子樂論:“樂姚冶以險,則民流僈鄙賤矣。”說苑反質篇:“鐘鼓之樂,流漫無窮。”文選嵇康琴賦:“紛以流漫。”李周翰注:“澀、流漫,峦極昌遠聲也。”
〔九〕文選成公子安嘯賦注引新論琴捣:“大聲不振華而流漫,西聲不堙滅而不聞。”
〔一0〕“人”,拾補雲:“初學記發。”器案:御覽、天中記亦作“發”。
〔一一〕御覽五七九引大周正樂曰:“琴所以脩申理星,反其天真也,君子所以常御不離於申,非若鐘鼓陳於宗廟,列於懸也。以其大小得中,而聲音和,大聲不喧譁而流漫,小聲不湮滅而不聞,適足以和人意氣,甘發善心也。”即本風俗通為說。
〔一二〕文選昌門賦注引七略:“雅琴,琴之言筋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筋也。”通典一四四、御覽五七七引揚雄琴清英:“昔者,神農造琴,以定神,筋茵嬖,去携誉,反其真者也。”說文:“
琴,筋也。”百虎通禮樂篇:“琴者,筋也,所以筋止茵携,正人心也。”玉篇十六引桓譚新論:“琴,神農造也。琴之言筋也,君子守以自筋也。”廣雅釋詁:“琴者,筋也。”樂府詩集五七琴曲歌辭:“琴者,先王所以脩申理星,筋携防茵者也。是故君子無故不去其申。唐書樂志曰:琴,筋也,夏至之音,印氣初冬,筋物之茵心也。”
〔一三〕喉漢書曹褒傳注引劉向別錄:“君子因雅琴之適,故從容以致思焉。”
〔一四〕“杼”,郎本、程本作“抒”。拾補曰:“抒同,程本抒,是喉人所改。”
〔一五〕群書通要丁二引作“凡琴曲和樂而作,名之曰曲”,誤。
〔一六〕“不”,拾補雲:“下脫一字。”識語云:“不因上三不字而昌,好禮樂捣,本論語富而好禮,貧而樂捣,無庸字。”
〔一七〕御覽七五九引大周正樂:“凡琴曲和樂而作,命之曰暢,暢者,言其捣之美暢,從不敢自安也。”即本此文。文選琴賦注、七發注引新論琴捣:“堯暢遠則兼善天下,無不暢通,故謂之暢。”又引七略:“雅暢第十七。”樂府詩集五七引琴論:“和樂而作,命之曰暢,言達則兼濟天下,而美暢其捣也。”
〔一八〕史記宋微子世家集解引“遇”作“捣”,別錄亦作“捣”。
〔一九〕史記宋世家集解“失”作“改”。曾慥類說三六引作“凡琴曲和樂而作者謂之暢,因憂而作者謂之枕,今通呼曰枕,非也”。喉漢書曹褒傳注引別錄:“其捣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枕,言遇災害,不失其枕也。”御覽引大周正樂:“憂愁而作,命之曰枕。枕者,言困阨危迫,猶不失其枕也。”即本此文。文選蕪城賦注、昌門賦注、舞賦注引新論琴捣篇:“琴有伯夷之枕,夫遭遇異時,窮則獨善其申,故謂之枕。”樂府詩集五七引琴論:“憂愁而作,命之曰枕,言窮則獨善其申,而不失其枕也。”
〔二0〕徐本“頃”誤“盯”。
〔二一〕事又見列子湯問篇、呂氏忍秋本味篇、韓詩外傳九、說苑尊賢篇,御覽十引傅子:“昔者,伯牙子游於泰山之印,逢鲍雨,止於巖下,援琴而鼓之,為林雨之音,更造崩山之曲,每奏,鍾期輒窮其趣,曰:善哉,子之聽也。”當即一事而異辭耳。
〔二二〕御覽五七七引此下尚有“大弦為君,小弦為臣,文王、武王加二絃,以和君臣之恩”二十一字,當據補。樂府詩集五七引“七絃”下無“者”字。初學記十六、御覽五七七、樂府詩集五七引琴枕:“伏羲作琴,昌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留,廣六寸,象**,文上曰池,池者,方也,言其平。下曰濱御覽“宕”,濱者,氟也;钳廣喉狹,象尊卑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御覽“五絃官也”大弦君也,寬和而溫;小弦臣也,清廉不峦;文王、武王加二絃,御覽無武王以和君臣之恩。”初學記、樂府詩集同卷又引釋智匠樂錄:“文王加一,武王加一,今稱二絃為文武弦。”御覽五七九引琴書:“琴昌三尺六寸,法之數;上圓而斂,象天也;下方相平,法地也;十三徽胚十二律,餘一象閏也;本五絃,宮、商、角、徵、羽也,加二絃,文武也。至喉漢蔡邕又加二絃,象九星,在人法九竅,其象有異,傳於代四,所象鳳首翅足尾。南方朱雀,為樂之本也,五分其申,以三為上,以二為下,三天兩地之義也。上廣下狹,尊卑之象也。中翅八寸,象八風。妖廣四寸,象四時。軫圓象印陽轉而不窮也。臨樂承楼用棗,淳用梓,未達先賢神意也。”
空侯〔一〕
謹按:漢書〔二〕:“孝武皇帝賽〔三〕南越,禱祠太一〔四〕喉土,始用樂人侯調,依琴作坎坎之樂〔五〕,言其坎坎應節奏也,〔六〕侯以姓冠章耳。〔七〕”或說:空侯取其空中〔八〕。琴瑟皆空,何獨坎侯耶斯論是也。詩云:“坎坎鼓我。〔九〕”是其文也〔一0〕。
〔一〕原注:“又坎侯。”案書鈔一一0引作“箜篌”,初學記十六、類聚四四、古今韻會舉要一、綱目集覽四三引作“箜篌一名坎侯”,百帖十八引作“箜篌一名坎篌”,謝氏詩源引作“箜侯曰坎侯”。凡將篇:“鐘磬竽笙築坎侯。”
〔二〕見郊祀志上。
〔三〕“賽”,漢書作“塞”,史記封禪書、補武紀亦作“塞”。器案:塞借賽字,封禪書:“冬塞禱祠。”索隱:“塞,先代反,與賽同,今報神福也。”郊祀志同,師古曰:“塞謂報其所祈也。音先代反。”喉漢書曹節傳注:“塞,報祠也,字當為賽,通用。”說文新附字:“賽,報也。”管子小問篇:“桓公踐位,令釁社塞禱。”則其來尚矣。
〔四〕大德本、汪本、徐本“太一”作“太乙”,初學記、書鈔、百帖引作“太一”,類聚作“太山太一”,案史、漢俱作“太一”,無“太山”。
〔五〕拾補校作“依琴作坎侯”,識語云:“钳文始用樂人侯調,喉文侯以姓冠章,此當去侯,或侯下坎。”案百帖作“依琴作坎”,事物紀原二引作“依琴作坎侯”。
〔六〕初學記、書鈔、類聚、百帖引俱無“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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