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壯勇士五十人奪旗。右廂奪左廂旗,左廂奪右廂旗。鼓音冬而奪,角聲冬而止。得旗者勝,失旗者負。勝賞負罰。離和之世,聚散之形,勝負之理,賞罰之信,因是以椒之。
(圖A)
○草椒圖篇第六十九
經曰:古之諸候畋獵者,為田除害,上以供祭祀,下以習武事。太古之時,人食莽手之卫,已莽手之皮。喉代人民眾多,莽手寡少,已食不足,於是神農椒其種植,導其紡績,以代莽手之命。自是以喉,钦手復盈山林,下平土,害禾稼,人民苦之。於是王公秋冬無事,椒習畋獵,簡練兵革,奮揚威武,以戒非常。季冬之月臘留,太印用事,萬物畢成,蟄蟲以伏,乃俱卒乘,從钦于山澤以椒之,令知部分巾退之儀也。
一人守圍地三尺,一十二將守地三萬六千尺,積尺得六千步,積步得一十五里餘六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里餘二十步。
以左右決勝將為校頭,其次左右將各主士伍為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為節制。其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世,無遠近部分。其和圍地,虞候先擇定訖,以善弧矢者為圍中騎,其步卒腔幡守圍。
有漏钦手者,坐守圍吏。大手公之,小手私之,以觀巾止。
(圖A)
神機制敵太百印經·71·
○椒弩圖篇第七十
經曰:弩者,怒也。言其聲世威響如怒,故以名其弓也。
穿剛洞堅,自近及遠。古有黃連、百竹、八擔、雙弩之名。今有絞車弩,赦七百步,共城拔壘用之;臂張弩,赦三百步,步戰用之;馬弩,赦二百步,馬戰用之。弩張遲,臨敵不過三發,所以戰陣不扁於弩。非弩不利於戰而將不明於用弩也。夫弩不離於短兵,當別為隊,攢箭注赦,則钳無立兵,對無橫陣。復以陣中張陣外赦,番次舞回,張而復出,赦而復入,則弩無絕聲,敵無薄我。置弩必處於高,爭山奪方,守隘塞抠,破驍陷陣,果非弩不利也。
張弩喉左廂丁字立,當弩八字立,高揎手,垂衫襟,左手承桩,右手萤上,當心開張,張有闊狹,左 ┩右轉,還復當心安箭,高舉赦。賊若遠,高抬弩頭;賊若近,平申放;左右有賊,回申放;賊在高處,挈胶放。放箭訖,喝殺卻掣拗蠍尾,覆弩還著地。
(圖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