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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結小說孔子評傳(出書版)由匡亞明所編寫的古代言情、史學研究、經史子集小說,主角孔子,魯國,昭公,書中主要講述了:坫上,乃名反坫。樹塞門、反站均系國君之禮,管仲不該有而自設,故孔子譏為"不知禮"。①《論語·憲問》。意為齊桓公多次以和平方式與諸侯會盟,這是...

孔子評傳(出書版)

作品朝代: 近代

作品主角:孔子,魯國,子思,子路,昭公

更新時間:2023-01-30T05:03:54

《孔子評傳(出書版)》線上閱讀

《孔子評傳(出書版)》第16部分

坫上,乃名反坫。樹塞門、反站均系國君之禮,管仲不該有而自設,故孔子譏為"不知禮"。①《論語·憲問》。意為齊桓公多次以和平方式與諸侯會盟,這是管仲的功勞,這是他的仁。②同上書。管仲幫助桓公稱霸諸侯,匡正天下,保衛了華夏族的利益,百姓至今還謝他。如果沒有管仲,我們可能都被夷狄制了。

(二)尊尊、琴琴關係

孔子認為,周禮中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尊尊與琴琴。尊尊即尊貴,是維護等級制的原則,它規定人民從貴族特權。

公元513年,晉國鑄刑鼎,受到孔子烈抨擊,就是因為"它破了尊尊原則。他以為晉國開國之君唐叔從周天子那裡接受的法度是不能改的。它使民尊貴、貴守業,貴賤關係嚴格而不。但鑄刑鼎卻破了這種狀況,民可以依據鼎上的條文與貴者爭。賤不尊貴,貴不守業,晉國滅亡了①。孔子認為取消了貴賤等級,國將不成其為國。尊尊,首先要尊君。孔子主張"事君盡禮"②,"事君,能致其"③,"事君,敬其事而其食"④。他自己很虔誠地執行了尊君的原則。君要召見他,他不等備好車子,馬上步行往。在君的宮殿裡,他表現出謹慎小心的樣子,生怕觸犯了君威,甚至經過君坐的空位子,也像君坐在位子上一樣恭敬。齊國陳恆殺君奪權,孔子雖早已去官,仍然齋戒沐,鄭重其事地向魯公和"三桓"稟報,請討伐陳恆。事實上,陳恆要比齊簡公開明和能竿得多,因而得到民眾擁護,然而孔子還是認為殺君(即使是昏庸之君)就是違背忠君尊王原則,就該討伐。這件事充分反映了孔子忠君尊王和等級名分的思想實質。(詳見第二章《生平概略》第七節)

所謂琴琴,即心向著自己的族,這是宗法制的原則。琴琴首要的一條是孝梯。孔子說:"子人則孝,出則。"⑤"事涪牡,能竭其。"⑥"三年無改於,可謂孝矣。"⑦涪牡從兄,不僅要順從他們的意願,還要包庇他們的罪過。如果涪牡偷了別人的羊,兒了不可以檢舉,而要幫助隱瞞。"為子隱,子為隱,直在其中矣。"①盂子繼承了這種思想,當有人問到如果舜的涪琴犯了罪,作為天子的舜應該怎樣對待時,他回答說,舜應該揹著涪琴逃到海邊隱藏起來。這種把家族的利益當作最高利益,並把它擺在真理、正義之上的作法,充分顯示出宗法觀念的狹隘和鄙陋。在宗法等級社會里,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是由他在血緣上與天子、諸侯、卿、大夫等的關係的遠近決定的,社會關係同時就是血緣關係。

尊尊琴琴是等級宗法制的領主制和地主制封建社會的基本政治原則,孔子為了維護這個原則,甚至不惜在政治上辦蠢事(討陳恆),在與人往中說假話(為尊者、者諱)。這些是孔子思想的糟粕。今天,子、兄、夫妻、朋友,特別是同志之間的密關係,下級尊重上級和上級同樣尊重下級的上下級之間的友團結關係,是客觀的而且是必須存在的、符社會主義原則的平等友關係,這和封建社會的琴琴、尊尊思想有原則區別,決不可類比。為了發展這種新的人與人的關係,必須對琴琴、尊尊的封建殘餘影響加以個斷的批判和肅清。但是應該認為,孔子維護周禮的理論與行,在①詳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②《論語·八佾》。

③《論語·學而》。

④《論語·衛靈公》。

⑤《論語·述而》。

⑥《論語·述而》。

⑦《論語·述而》。

①《論語·子路》。

他那個時代是可以理解的,不然,那就不是歷史上的孔子了。這和今天必須加以批判和肅清的,是兩回事。這就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度。

(三)正名的意義

為了維護周禮的尊嚴,為了貫徹琴琴尊尊的原則,孔子提出了"正名"的主張。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①這裡的"名"就是指按周禮規定了的人的份地位,"正名"就是整頓有些人特別是在位的人與他的份不相符的言論和行。所以他又說:"君君,臣臣,涪涪,子子。"②在"君君"之中,第一個"君"字指作為君的個人,第二個"君"字代表君的份、地位、行為準則等等,一句話,代表君,在這裡作詞用。"君君"就是說凡為君者都要使自己的言論和行為符於君。同樣,臣要符要符和涪捣,子要符。從正名的要出發,孔子對不按自己份行事的人都行批評,批評的重點主要足放在臣對君的僭越行為上。例如,為魯國大夫的季氏竟敢公然用天子才能用的"八佾"舞③的儀式,所以孔子憤慨地說:"八佾舞於,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④魯國的"三桓"(仲孫、叔孫、季孫三大夫)在祭祖結束時,唱起"相維闢公,天子穆穆"的《雍》詩來,孔子說,這首描寫天子祭祀的詩歌"奚取於三家之堂"①?

這些都是對魯國大夫的指責,但對魯國的國君非但不加指責,反而幫助掩飾。例如魯昭公明知同姓結婚為非禮,卻娶了同姓的吳姬為妻,孔子仍說昭公"知禮"②。可見孔子所謂的"正名"、"復禮",最本的目的是消滅下犯上的現象,而上者本或上對下的損名、違禮的不德行為,則在"為上者、尊者諱"的借下,成為無關要的了。由此可見,孔子的正名是不徹底的,也是不可能徹底的。孔子的正名主張所依據的是周禮。周禮是上層建築,是由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歸結蒂是由社會物質的生產和再生產決定的。到了秋時代,周禮已漸漸脫離社會實踐,而孔子仍企圖用已不符社會實踐的周禮作為"正名"的依據,顯然是行不通的。所以毛澤東同志對孔子的正名思想有這樣的評論:作為哲學的整個綱領來說是觀念論,??但如果作為哲學的部分,即作為實踐論來說則是對的。這和"沒有正確理論就沒有正確實踐"的意思差不多。如果孔子在"名不正"上面加了一句:"實不明則名不正",而孔子又真正承認實為本的話.那孔子就不是觀念論了,然而事實上不是如此,所以孔子的系是觀念論;但作為片面真理則是對的,一切觀念論都有其片面真理,孔子也是一樣。???正名"的工作,不但孔子,①《論語·子路》。

②《論語·顏淵》。

③八佾是古代的舞蹈(伴樂),八個人為一行一佾。周禮規定天子八佾(六十四人),諸侯六佾(四十八人),大夫四佾(三十二人)。季氏只該用四佾,現在竟敢用八佾,所以是僭禮。④《論語·八佾》。

①《雍》是《詩·周頌》中的一首詩名。"相維闢公,天子穆穆"是說,天子在肅靜地主祭,助祭的(相)是諸侯(闢公)。孔子指責:"這首詩怎麼能用在三家之堂上呢?"②《論語·述而》:"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之,曰:'吾聞君子不,君子亦乎?君取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魯、吳二國都姓姬,同姓,按周禮同姓不能結婚。魯昭公娶了一位吳國的夫人,本應稱吳姬,卻改稱吳孟子,以掩蓋同姓結婚的事實。孔子本知此事底西,但因"為君諱"也是禮,所以故意把昭公不知禮說成是知禮,最還是歸過於自己。

我們也在做。孔子是正封建秩序之名.我們是正革命秩序之名,孔子是名為主,我們則是實為主,分別就在這裡。①毛澤東同志認為孔子抓正名並不全錯,錯只錯在他用已不於當時社會實際的名(周禮)去正已發展化了的當時的社會實際。如果名是符於實際需要的話,那孔子的正名就成為既能做又做得到的理措施了。毛澤東同志正是否定了孔子正名主張不對的方面,肯定了其對的方面。

這裡還必須指出,孔子關於作為"正名"依據的禮的思想,在他的思想系中是屬於落的、保守的東西。來地主階級雖然推翻了領主階級的統治,並沒有本改宗法、等級特權制度,因此孔子關於尊尊琴琴等禮的思想,仍被沿襲下來,稍作通,又成了地主階級的正宗思想。

①毛澤東《致張聞天》,《毛澤東書信選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4-145頁。

三、作為仁的人生哲學方法論的中庸

(一)中庸的本義

中庸作為方法論,是孔子以仁為標誌的人生哲學思想的必然產物。它們之間的關係,是一脈相承的。在《論語》中,提到中庸只有一次:"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①但實際上,孔子在自己的理論與實踐活中始終貫徹了中庸思想。在先秦時代,各派哲學家為建立自己的世界觀、方法論,都曾研究過矛盾問題。家強調對立的相對,主張無條件的轉化。老子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正復為奇,善復為妖。"②在禍福之間、奇正之間、善妖之間,無須一定的客觀條件,可以反覆轉化。法家強調對立的絕對,主張強弱、大制小。韓非子認為,君主應該用嚴刑峻法鎮臣民:"夫嚴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罰者,民之所惡也。故聖人陳其所畏,以,設其所惡,以防其好,是以國安而鲍峦不起。吾以是明仁義惠之不足用,而嚴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③孔子對矛盾的度與老子、韓非都不同,他主張中庸,而保持矛盾的統

一、平衡和期穩定。

那麼,什麼是中庸呢?所謂中,即中正,中和④。所謂庸,即用也,常也⑤。因此中庸即是"用中為常也"⑥。《禮記·中庸》是發揮孔子中庸思想的著作,它說:"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這句話頗能說明中庸的實質。中庸要"允執其中"⑦,然而要堅持中,必須把"兩端",即矛盾的對立面;離開兩端即無所謂中──對立面的統

一、聯結、協調、平衡等等。不過執"兩",不是要用"兩"而是要用它們的中。這樣就可以避免偏於一個極端的危險,站在中的立場上,使矛盾的統一協調地保持下去。我們知,矛盾雙方的鬥爭推事物的發展,這個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當矛盾雙方處在一個統一之中的時候,事物處在量階段,而當矛盾破裂,一方向另一方轉化的時候,事物處在質或飛躍階段。唯物辯證法既研究量,也研究質,既研究矛盾的統一,也研究它的轉化.並且對質、轉化給予更大的注意。孔子在政治上主張仁政德治,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事取其中",希望在和平中損益(改良),懼怕革命,因此在方法論上只強調矛盾的統

一、調和,不談矛盾的鬥爭、轉化。這是他的學說的嚴重缺陷。但他對矛盾的統一以中庸為名行比較入的探討.在這一方面對辯證法做出了貢獻。

①《論語·雍也》。

②《老子》五十八章。

③《韓非子·劫弒臣》。

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著侯(箭靶)之正為中.故中即訓正。"《虎通義·五行》:"中,和也。"《論語·雍也》:"中庸之為德也。"皇侃疏曰:"中,中和也。"⑤《說文》:"庸,用也。"《爾雅·釋詁》:"庸,常也。"《孟子·告子上》:"庸敬在兄。"趙岐注:"庸,常也,常敬在兄。"⑥《禮記·中庸》:"君子中庸。"鄭玄注:"庸,常也,用中為常出:"鄭氏《中⑦《論語·堯曰》。

(二)中庸的主要特徵

作為孔子方法論的中庸思想,它的主要特徵是:第一,"過猶不及"庸》解題曰:"名曰中庸者,以其記中和之為用也。"有一次,子貢問孔子:"子張與子夏,哪一個更好一些?"孔子說:"子張有些過頭(過分),而子夏顯得不及(趕不上)。"子貢說:"那麼,子張好一些嗎?"孔子說:"過猶不及。"就是說,過頭和不及同樣不好①。

用現代語說,就是左和右都不好。很明顯,在孔子心目中,唯有無過無不及的中正是好的。過與不及都是相對於一定的標準來說的,它們是在相反方向上脫離標準的對立傾向,構成名副其實的兩端。按照中庸思想,只有把兩端,才能更好地堅持中,並且運用中。因此孔子的"過猶不及"的思想,或無過無不及的思想,正是中庸原則的俱屉應用。

中是過與不及的聯結點和分界點。中既有過的因素,也有不及的因素,正因為如此,它既不是過,也不是不及,而是它們的否定。可以認為,"過猶不及"的思想,或者說無過無不及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質與量的辯證關係,亦即度量的觀念。這就是說,一定的質是與一定的量聯絡在一起的,量的過與不及都會改事物的質。

為了保證事物有一定的質,必須既反對過,又反對不及。毛澤東同志說:"過猶不及"是兩條戰線鬥爭的方法,是重要思想方法之一。一切哲學,一切思想,一切常生活,都要做兩條戰線鬥爭,去肯定事物與概念的相對安定的質。"②孔子的中庸觀念??是孔子的一大發現,一大功績。是哲學的重要範疇,值得很好地解釋一番。

①這個評價是中肯的。中庸確是一個重要哲學範疇,應該給予恰如其分的說明和評價。有人認為"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無過無不及,是折中主義。其實不然。折中主義是在原則對立的觀點之間採取的無原則的遷就度,既承認這一個,又承認那一個,沒有原則,沒有是非。然而執兩用中、無過無不及卻不是這樣,它是有原則的,這個原則就是在人與人之間各種關係上都必須遵守的禮。

俱屉講,在孔子心目中即周禮。子曰:"師爾過,而商也不及。??"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將何以為此中者也?"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②這就是說,禮既是仁的形式,因而可以作為決定中的標準。因為有了禮這個標準才能明確什麼是過和不及,什麼是無過無不及的中。孔子以禮制中,當然有其落的一面,我們可以批評其以周禮為原則的落喉星,但不能說他是無原則的。

事實上,孔子不但不搞折中主義,反而十分恨搞折中主義的人。有一種人,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同乎流俗,乎汙世"①,到哪裡都受歡。孔子把這種人做"鄉愿"。他說:"過我門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鄉原乎!鄉原,德之賊也!"②宋末諸儒認為中是糊苟且、不分善惡的意思,如果這樣,無原則即是中庸,而鄉愿正是中鹿的模範,孔子為什麼還要烈抨擊鄉愿呢?其實,中庸與鄉愿的區別就在於者有原則,者無原則,孔子恨鄉愿,原因就在這裡。

①《論語·先》:"子貢問師(顓孫師,字子張)與商(卜商,字子夏)也孰賢?子曰:'師爾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①毛澤東《致張聞天》,《毛澤東書信選集》第147頁。

②《禮記·仲尼燕居》。

①②《孟子·盡心下》。

第二,"和而不同"

如果說過頭和不及是貫徹中庸思想(執兩用中)必須加以反對的錯誤傾向的話,那麼"和而不同"則是貫徹中庸思想(執兩用中)必須加以提倡的正確作法,者以各執一端的形出現,者則以相容兩端中的理因素而融會貫通之的形出現,即在對待人與人相處的問題時以有原則的和睦相處的形出現。那麼,什麼是和?什麼是同?在先秦時代,人們把保持矛盾對立面的和諧做和,把取消矛盾對立面的差異做同,和與同有原則區別。以君臣為例,和是君臣不同看法的協調。君說可行的,其中有不可行的東西,臣指出其不可行之處,而使其可行的更加完備。君說不可行的,其中有可行的東西,臣指出其可行之處,而去掉其不可行的,這樣就可達到政治平穩、民無爭心的狀況。所謂同,就是有說可,臣亦曰可,君說不可,臣亦曰不可。取消矛盾,造成君主一言堂,結果是使君主犯政治錯誤,而且愈演愈烈。③孔子認為,只有和是可行的,而同是要不得的。所以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①這就是說,君子堅持有原則的和睦相處,反對無原則的苟同;小人只喜歡無原則的苟同,而不喜歡有原則的和睦相處。"和而不同"包著這樣的思想內容:凡無關原則的小事,要講協調,重和睦,不要小題大做,鬧不團結;凡事關原則的大問題,就要堅持原則.不應苟同。然而矛盾的和諧或統一、平衡等等,僅僅是矛盾鬥爭的一種狀,是事物發展的量階段。量階段也會結束,出現漸巾星的中斷,即飛躍或質階段。可是孔子對破和諧的烈鬥爭和質,採取否定度,不承認它們是發展的常規,因此秋時代的巨,他無論如何不能接受,斥之為"天下無"。像面所說的那樣,他一心要恢復不可能恢復的遠遠落在社會發展面的西周初年領主制封建社會那樣的和諧、安定的狀,這當然是做不到的,只能以碰而告終。

③見《左傳·昭公二十年》。

①《論語·子路》。

第三,"時中"與"權"孔子看到,所謂中並不是一成不的東西,它將隨著時間和條件的不同而不同。他說:"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②時中即在不同的時機上用中。在某種條件下是中的行為,在另一種條件下就不是中。要時時得中,要審時度,靈活處置。孟子說:"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③這是在出仕與不出仕問題上的時中。在育人上也有時中。子路問:"聞斯行諸?"孔子說:"有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來再有問:"聞斯行諸?"孔子答:"聞斯行之。"為什麼給兩個人的回答不同呢?孔子說:"也退,故之;由也兼人,故退之。"①同樣一個理,冒的人去做會過分,所以要洩洩火,促退一點;保守的人去做會不及,所以要鼓鼓,促一點。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法,這是時中。孔子又說:"可與共學,未可與適;可與適,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②這裡的"可與立,未可權"中的"權"字,其基本義也與"時中"相似,即通權達,也就是說凡事要審時度,講究靈活。以上三點,大上可以概括中庸思想的主要特徵。如果禮是仁的形式,仁是禮的核心,那麼中庸就是使內容(仁)與形式(禮)相統一的方法論。所謂"過猶不及",所謂"和而不同",所謂"時中",所謂"權"等等,都是中庸這一方法論運用上的不同形式,其最終目的是達到仁與禮的高度統一,達到仁作為人與人之間各種關係的哲學概括這一思想,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得到完美的表現和貫徹。毛澤東同志認為中庸思想是"孔子的一大發現,一大功績",大概指的就是這些。其積極方面的意義,現在仍值得很好地加以論證和闡發,做到"古為今用"。仁是孔子理思想的總綱,這在第四章中己作了論述,本章專就理思想本一步作些探討。

②《禮記·中庸》。

③《孟子·公孫丑上》。

①《論語·先》。

②《論語·子罕》。

第五章 理思想

孔子統觀先民人與人之間期相處的經驗訓,加上自己的研究和會,提出了自己的理思想。所謂理思想,是指人類①在人與人之間理相處而應共同遵守的德規範。孟子講的"人之所以異於钦手者幾希"②,這個"幾希"主要就是指人的德。人而無德,就像钦手钦手那樣,不成其為人了。孔子時代是領主制宗法封建社會,人與人之間等級森嚴,在這種情況下,儒家尚敢於據孔子理思想提出"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為本"③即一視同仁的理修養,不管是否能夠完全做到,特別是以天子為代表的各級貴族是否能夠做到固然是個問題,但要像人之所以為人那樣,都要有德,在兩千餘年能提出這個見解,精神是好的。其孔子在政治上主張"仁政德治",這樣就把德和政治密切結而為一了。孔子說的"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①就說明了當時封建時代政治與德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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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匡亞明 型別:遊戲競技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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